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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居,這兩個字在近年來已逐漸成為現代人愛情行為必備動作之ㄧ,
雖然在傳統觀念來說,還是有許多人認為,
婚前不宜同住在一起,男女之間的交往,僅止於出來見面~約會,
若要再進一步,可能還要考慮到許許多多的問題,
包括父母同不同意,工作等等,
即便如此,還是有許多情侶嚮往著同居生活,
也把同居當成是試婚,畢竟,結婚是一輩子的事,
可以在結婚前就知道彼此適不適合是很重要的,
不只是個性~理念~生活方式,最常引起爭吵的,莫過於"習慣",
有人認為,不就只是習慣而已嗎,有很重要嗎?
事實上,很多時候就僅僅只是習慣不一樣,原本甜蜜的愛侶,
會因此而反目成仇,昨天還是恩恩愛愛的情人,
今天卻會因為男人的襪子亂丟而大吵一架..
許多男人認為,婚姻是愛情的墳墓,沒結婚前,說什麼都好,
一結婚卻處處受限,搞不好連買包菸的權利都沒有,
同居反而輕鬆自在多了.而女人呢,也覺得同居就像是在外租屋生活般,
雖住在同一屋簷下,但卻有各自的空間時間,反正互不相干,
不管男人女人,站在婚姻大門之前,都需要深思熟慮,方能下定決心,
或許,習慣可以在相處之中協調,進而改變,
但是在同居之中尋找答案,對速食愛情的現代人來說卻是較為容易的..
或許,只是在寒冷的冬天可以多了一個人的體溫,
或許,只是吃飯的時候多了一個人比較熱鬧,
一旦開始了同居生活,才會知道,自己並不是真的嚮往這樣的生活,
才知道,這場試婚遊戲,只不過是自己為了一時的感覺而加入的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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